工会主席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主持工会日常工作,搞好委员分工协作。发扬民主,搞好团结,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充分发挥“一班人”的领导作用。
二、根据工会章程,组织筹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;主持起草工作报告,向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报告工作。
三、根据上级工会和党委的部署,每年初制订工会工作计划,并抓好落实、检查,年终进行总结。
四、召集工会委员会议,及时传达上级工会和院党委的有关指示,讨论和制订贯彻措施,并督促落实。
五、加强调查研究,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状况以及妇幼保健、计划生育等情况,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。
六、密切联系群众,热情接待来访的同志,倾听和收集各方面的反映,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。
七、定期安排落实职工集体生活福利,经常做好慰问病员、慰问优抚的对象工作,配合做好离休、退休老同志和关心下一代的有关工作。
八、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,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。
九、审批工会活动经费的支出和活动用品的购买。
十、按时完成上级工会和院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。副主席协助主席正常工作。
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|